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使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
德育方面的考核
德育方面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文明素质、行为表现和精神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德育分=(基本素质×60%+行为表现附加×20%+民主评议×20%)×20%
基础素质:100分
第一条:思想品德(40分)
1.在网络或其他公共场所言语有损领导老师形象的、或是以领导老师名字恶意玩笑的减20分/次。
2.参与打架斗殴的或隐瞒实情不报者减20分/人·次。
3.在校期间,不按照规定请假私自外出者减15分/人·次。
第二条:文明素质(30分)
1.校级或院级要求的新媒体宣传,如:微博转发,投票,各类公众号关注,视频点击等。不参与者减5分/次·人。
2.宿舍安全及卫生检查得分七十五分以下者扣5/人·次。
3.社会实践不参与者减10分/次·人。
第三条:文体活动(30分)
1.不参与早操者减10分/次;到、早退者减5分/次;不参与活动者减5分/次。
2.不参与班级各类集体活动者减5分/次(班级活动包括聚餐、野游、各类交流会等)。
注:以上减分项最低可为零。
附加分100分
第四条:行为表现附加分(100分)
各项加分项可累加,上限100分,按以下情况加分:
1.获国家级荣誉40分/次,省级30分/次。
2.参加校级活动(运动会除外)10分次,获奖8分/次;参加院级活动3分/次,获奖5分/次。
3.运动会参加者加30分/人,报名不训练者减5分/次,获奖者加20分/人,志愿活动5分/次。
4.通过CET-4加10分,通过CET-6加15。
5.学习成绩较上一学期进步10名以上者,加10分/人·次。
6.在校级、院级、班级任职者加10分/人。注:任职人员需相关组织出具证明。
注:表扬以书面材料(证书)为准,并持书面材料(证书)到学生会办公室开证明,方可按实际得分计入。
民主评议分(100分)
第五条:民主评议分(100分)
1.民主评议要求全班同学参加,按民主评议表进行评议。
2.民主评议由班级每位同学为本班全体同学评分,每位同学的得分为班级成员为其打分的平均分,这一过程要在公开、集中的原则下进行。
3.民主评议时,广大同学应实事求是,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严禁打击报复、循私舞弊。
4.每位同学在对其他同学评分时,要独立思考,认真总结,并能对自己的打分做出合理解释。
5.在民主评议时有违反以上原则者,要扣除本人德育分50分。
第六条:德育考核各项积分不得突破分配的分值,超过者以本项满分计入总分,即基本素质分为60分,行为表现附加分为20分,民主评议分为20分。
第二节 智育方面的考核
第七条:智育分评定内容包括教学大纲规定的所有理论、实践性教学环节(体育课除外)的成绩:
1.指全学期各课成绩的平均成绩,其平均成绩的70%即为智育的积分。若无体育成绩,该项占80%。
2.所有课程成绩均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不论补考成绩如何。
第三节 体育方面的成绩
第八条:体育方面以体育教研室提供资料为依据,包括身体形态、身体机能、体育理论和技术、早操和课外活动等,体育免试按及格论。
体育分主要由体育考试成绩、体育达标成绩组成。
体育分=(体育考试成绩×80%+体育达标成绩×20%)×10%。
第四节 对考核人员的要求
第九条: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营私舞弊,不给人情分。
第十条: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做好平时记录和阶段性小结,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所有考核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第十二条:对在考核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干部,一经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甚至撤职。
第五节 考核程序、解释及实施
第十三条:本考核每学期结束前两周评出除学习成绩以外的其他各项的考核结果,新学期开学三周内,评出全部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法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4月份开始试行。
第六节 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1.凡是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给予处分者、警告者,须在德育成绩折合后减5分,不得参与各项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评定。
2.综合测评成绩与本人平时表现、学习成绩等出现不相符的情况或填表人不按规定操作者,一律驳回重做;不按照规定时间上交的班级,取消各项评优及奖助学金指标。
www.365878.com
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